全国2千余家艺术院团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

2013年06月21日02:37  21世纪经济报道

  本报记者 耿雁冰 北京报道    

  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“硬骨头”,国有文艺院团将真正面向市场。

  近日,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全国两千多家事业单位性质的艺术院团转制为企,上马启程。

  来自文化部数据显示,截至2012年7月底,全国承担改革任务的2102家院团中,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,核销事业编制,注销事业单位法人,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,完成改革任务的院团已达1990家,完成率达95%,其中转企改制院团占61%。

  文化部部长蔡武在解读转企改革方案时表示,当前,转制院团自我赢利能力还比较弱,面临许多其自身乃至市场都无法解决的问题,转制院团的发展离不开政府“援手”。这种支持将更多体现在文艺院团发展的外部环境建设上。

  在扶持方式上,将由过去政府直接给钱给物,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项目补贴、定向资助、以奖代补等方式对转制院团进行扶持,通过政策调节激发转制院团的发展活力。

  不过,《意见》中的很多政策,仍然考虑到补偿历史旧账,为支付改革成本而制定,受惠范围有明确的指向。

  比如落实转制院团土地政策,院团使用的原划拨土地,如果不符合《划拨用地目录》,经评估确定后,以作价入股等方式处置,转增国家资本。

  而参与转企改革的国有文艺院团,转制前由各级财政安排的正常事业经费,仍将继续拨付,主要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。

  在加强院团改制支撑体系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鼓励各类资本以投资、控股等多种方式,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和演艺经营。鼓励风险投资基金、私募股权基金、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对转制院团进行投资。

  据从事文化产业投资咨询的新元文智公司发布报告,目前全国共有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116只,包括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、艺术品投资基金、文化产业专项投资基金等几大类。

  虽然国内文化产业基金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规模上,都呈现明显上升趋势,但是对文化企业定位与细分越来越模糊,让投资者对文化产业投资趋于谨慎。

  目前文化产业基金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影视产业,其次为旅游演艺行业。大部分转制院团属于中小企业,难以获得基金青睐,缺乏资金来源,贷款难度大。

  据文化部财务司统计,作为衡量院团自身造血能力的重要指标,2010年全国文化部门2421个事业单位性质的艺术表演团体,经费自给率仅为三成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各级政府出资设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,为包括转制院团在内的中小演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。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,依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小企业贷款、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,支持中小转制院团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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